近日,國務院發(fā)布《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fā)〔2013〕19號),提出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要求,決定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共計117項。其中,科技部牽頭實施的項目取消3項:非營利性科研機構認定,社會力量設立的面向全國跨國境和跨省區(qū)域的科學技術獎登記,國家級示范生產力促進中心認定;下放省級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實施2項:實驗動物出口審批,實驗動物工作單位從國外進口實驗動物原種登記單位指定。
下一步,科技部將認真做好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落實和銜接工作,對決定取消的項目,加強事中和事后監(jiān)管,防止出現(xiàn)監(jiān)管真空;對決定下放的項目,將加強對地方審批工作的指導和監(jiān)督。